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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公司被举报上市前偷税遭罚却未披露!“税务举报”尚在核实中
发布时间:2024-02-25 14:49:32 | 浏览次数:98
一封来自前高管家属的举报信,让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盛硅业”)站上了“伪造公文”、“欺诈上市”的风口浪尖,更引来了监管关注。

近日,合盛硅业原总经理方红承之妻孙丽辰在社交账号再发4000字长文,举报合盛硅业在上市前涉嫌伪造公文、欺诈上市,上市前偷税遭处罚,招股书却未作披露等问题。
对此,上交所于1月28日晚间向合盛硅业下发了监管工作函,处理事由为“就公司有关举报事项明确监管要求”。
1月26日,孙丽辰在社交账号发布长文举报信《再次实名举报千亿富豪、合盛硅业董事长罗立国:伪造公文、隐瞒危废处置、欺诈上市》,其中详细列举了合盛硅业涉嫌存在的IPO公文造假、欺诈上市等问题。
举报信中称,合盛硅业曾于2012年、2013年期间,存在赠送个人礼品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况,2011年、2012年存在虚假申报房产税所涉房产原值的情况,嘉兴市地方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于2015年11月9日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浙嘉地税稽罚〔2015〕95号),对合盛硅业作出了行政处罚。
该行政处罚未在合盛硅业的上市材料中披露。据举报信显示,2017年7月,合盛硅业曾在发审会上被追问股权转让是否存在利益输送,以及被媒体核查发现存在报告期内未披露行政处罚事项等多个问题,并被证监会要求回复媒体核查。就此,为了骗取上市,合盛硅业伪造了行政机关公文。
对于合盛硅业的“欺诈上市”行径,孙丽辰在举报信中披露了细节:针对证监会的要求,保荐人中信证券的合盛硅业IPO项目负责人和发行人律师提出,要撤销该行政处罚,才能发表核查意见。为此,中介机构要求合盛硅业沟通协调嘉兴市地方税务部门,撤销该行政处罚。
经过时任总经理方红承等人的沟通,嘉兴市税务部门认为只能出具文件,说明该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税务行政处罚”,但不能撤销该行政处罚。此后,嘉兴市税务部门出具了落款时间为2017年9月22日的《关于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情况的说明》。但保荐机构和律师认为该说明不能满足要求。最终,合盛硅业选择了伪造公文。
根据孙丽辰在举报信中发布的“真、假公文”对比图,伪造公文的落款日期为2015年12月17日。两份公文的差别在于,原公文的最终行政判决显示为“上述处罚不属于重大税务行政处罚”,而伪造公文的最终判决为“经查实后决定撤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举报信还表示,发行人律师曾就该伪造公文发表了所谓的“核查意见”,核查意见中均称对该处罚进行了复议且税务部门撤销了该处罚。随后,通过伪造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印章的方式,合盛硅业瞒天过海,骗取了证监会的审批核查。
这份长达4000字的举报信随即引来监管关注。1月28日晚间,上交所向合盛硅业下发了监管工作函,处理事由为“就公司有关举报事项明确监管要求”。1月29日,合盛硅业发布澄清公告称,对于税务事项,公司正在核实中。
资料显示,合盛硅业为国内工业硅、有机硅等硅基新材料领域的领军企业。2017年10月,合盛硅业在上交所挂牌上市。巅峰时期,其市值一度高达3000亿元,被业内誉为“硅茅”。
近日的这场“举报门”风波背后,实则是合盛硅业董事长罗立国与原总经理方红承之间的股权纠纷
另外,深陷“举报门”风波之下的合盛硅业,经营业绩也不太好看。财报显示,2022年,合盛硅业的营收、净利润分别为237亿元、51.48亿元,其中净利润同比下降37.39%。2023年前三季度,其营收同比增长8.81%,净利润却同比下降52.45%至21.8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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