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围海股份”)发布了半年度报告,报告中披露了子公司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千年”)的税务检查情况。上海千年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收到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第六税务所“沪税闵六检通[2022]102 号”《税务检查通知书》,自2022年7月21 日对上海千年公司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的涉税情况进行检查。2023年3月7日,上海千年收到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沪税稽一检通二 [2023]3001号”《税务检查通知书(二)》,对上海千年公司2016年1月至2021年12月的税收情况进行调查取证。2023年3月16日,上海千年收到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沪税稽一检通[2023]600 号”《税务检查通知书》,对上海千年公司2017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涉收情况进行检查。截止财务报告报出日,针对上海千年公司的上述税务检查尚未结束。上海千年公司根据自查情况计提应交企业所得税1182.65万元,计提税务罚款861.54万元。值得关注的是,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2年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原因系,上海千年设计公司对内部各分公司采取承包分成经营模式(分成比例通常在50%-80%),各分公司以上海千年设计公司名义承接承做项目,实际收取项目款时按约定分成比例同上海千年公司结算。“2022年10月围海股份公司协调相关方开展上海千年设计公司总、分公司对账工作,通过对账各方提供的资料,我们发现上海千年设计公司 2020 年之前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项目成本,可能导致以前年度成本和净资产确认不恰当。同时我们还发现,对账期间提供的资料与以前年度审计时上海千年设计公司管理层向会计师提供的资料出现重大不一致,且无合理解释。”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解释。围海股份表示,为厘清2016年-2022年总、分公司项目归属、分成比例、已结算成本、尚未结算成本等财务信息,进一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各项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尽快厘清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保障各分公司、专业院的基本权益及合法收益,2022年10月14日上海千年公司决定委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方、上海千年公司、分公司及审计中介机构共同参与,开展公司项目清查对账工作。截止财务报告报出日,对账各方尚未提交能够证明项目权属的原始文件,对账工作尚未完成。